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这一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的颁布,使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在“十一五”末形成了明显的后发优势,各级各类教育有了更大的进展。 ■针对我国当前教育事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始终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张军凤 张武升
全国教育事业取得新进展 ——学前教育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十一五”期间,全国新增幼儿园2.6万所,尤其是在2010年一年之内就增加了1.22万所;幼儿园在园人数比“十五”末增加了797.64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数量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由2005年的83.61万人,增加到了2010年的130.53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较快,仅在2010年一年之内就提高了5.7个百分点。 ——特殊教育保持稳步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增加了113所,在校生增加了6.12万人,在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学生占特教在校生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0%以上。 ——义务教育进入全面普及发展的新阶段。2010年,全国“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随着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十一五”期间,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共减少了11.64万所,在校生减少了1858.98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由2005年的69.68%提高到了2010年的87.5%,提高了17.82个百分点。 ——高中阶段教育需求持续增大。“十一五”期间,高中阶段在校生增长了646.39万人;毛入学率增长了29.8个百分点,2010年达到82.5%,已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20年发展目标的91.67%。 ——职业教育吸引力不断增强,生源数量逐年增多。“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增加了638.75万人,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比例在2010年达到了51%,比2005年提高了38.24个百分点;高等职业院校增加了155所。 ——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105万人,比“十五”末增加了805万人,已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20年发展目标的87.46%;在校生总数增加了825.96万人,其中研究生增加了55.98万人;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不断提高,毛入学率达到了26.5%,比“十五”末提高了5.5个百分点。
——继续教育实现稳步发展。“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培养非学历教育学生5734万人次,共扫除文盲561.59万人。 ——学前教育资源仍然短缺,办园体制有待完善。学前教育资源远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致使在全国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较为突出。201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56.6%,距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20年发展目标还差13.4个百分点;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有待完善,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较小,政府主导责任未能完全落实。2010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5.04万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0.23万所,占幼儿园总数的68.02%,公办幼儿园仅占31.98%。 ——特殊教育体系有待完善,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覆盖各类和各年龄段残疾人的实施有针对性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还不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仍待加强;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仍待扩大。2010年,在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学生占特教在校生的比例为60.99%,比2005年减少了2.14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中热点难点问题较为突出。当前,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义务教育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等等。 ——高中阶段学校建设有待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数逐年减少,但是学校规模越来越大,校均在校生数已由2005年的1278人增加到了2010年的1636人。 ——职业教育资源不足,结构亟待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产生了资源减少与受教育需求逐步增长的矛盾。“十一五”期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减少了594所,而在校生数却增加了638.45万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比例仍不协调,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占中高等职业学校总数的比例是8.24%,仅比2005年提高了1.23个百分点。 ——高等教育质量有待提高,高等教育结构亟待优化。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逐年扩大,如何提高教育质量成为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此外,要适应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高等教育在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方面也需要进一步进行调整和优化。 ——继续教育规模亟需扩大,质量有待提高。全国继续教育的参与率仍然较低,2010年接受非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数仅比2005年增加了101.1万人次。继续教育师资队伍不足、质量不高,而且继续教育机构数量在逐年减少,这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继续教育质量的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共减少了6.92万所。
——民办教育结构仍不协调。民办教育虽然从整体来说实现了持续发展,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发展并不协调,产生了明显的“中间凹陷”现象,即民办幼儿园发展较快,民办高等学校也有少量增加,但是,民办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迟缓,学校数量在逐年减少。 ——大力普及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发展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强调政府主导,突出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逐步提高学前一年、二年、三年毛入园率。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凡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要按照标准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面向各类和各年龄段残疾人,满足其生活、学习和工作需要的特殊教育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缩小义务教育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适度减小学校规模,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基本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充实职业教育资源,完善职业教育结构。要加大投入,采取各种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发展职业教育,保持职业教育学校的适当规模,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比例逐步协调。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通过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高等教育人才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完善实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机制,整合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高等教育专业、类型和层次结构。 ——统筹继续教育全面发展。整合各类继续教育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学习者提供适其所需的教育;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加强对继续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培训,规范和推进面向继续教育的职业培训机构发展,继续做好扫除文盲的工作,加强对继续教育的质量监控和评估。 ——促进民办教育协调发展。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形成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合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