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向在校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和奖学金的政策
各处室、班级:
受金融危机和我区大部分盟市遭受旱灾和洪灾的影响,使更多家庭贫困学生上学经济方面受到了很大影响。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的困难,经我院(校)理事会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凡在我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除享受国家每年给予补助的助学金外,我院(校)将专门给在校生建立了生活补助和奖学金制度,制度如下:
一、生活补助和奖学金金费来源:学院(校)自费。
二、生活补助享受条件:
1、在校就读学生(半工半读学生除外)。
2、每月每位学生出勤≤3节(次)者。即:月旷操≤3次;月旷课机
≤3节(45分钟);月迟到早退≤3次;月请假≤3次。
3、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记过以上处分者。
有以下现象一次者取消当月或当学期生活补助资格:偷盗抢劫、吸毒、校内外喝酒、打架、校内抽烟、夜不归宿、晚归、人为损坏公物严重。
4、学期开学限定时间交清学费者。
秋季10月15日之前交清学费;春季3月31日之前交清学费;
5、拾金不昧表现优秀、学习工作任劳任怨、思想上进者。
三、奖学金享受条件:
1、在校就读学生(半工半读学生除外)。
2、学期所学课程在本班级综合成绩前三名者。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
3、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记过以上处分者:
有以下现象一次者取消当学期奖学金评选资格:偷盗抢劫、吸毒、校内外喝酒、打架、夜不归宿;
4、 学期开学限定时间交清学费者:
秋季10月15日之前交清学费;春季3月31日之前交清学费;
四、生活补助和奖学金发放形式:
1、生活补助发放形式:
● 每月的10号之前发放上个月的生活补助。
● 每月每人享受学校自助生活补助60元。
● 现金发放,学生直接到财务处领取。
2、奖学金发放形式:
● 学期末全部课程考试结束,学期放假之前。
● 现金发放,学生直接到财务处领取。
● 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
五、生活补助和奖学金制度监督部门和执行部门:
1、生活补助监督部门:学生处、总务处、教务处、生活老师、代课教师、班主任、学生会。
2、生活补助执行部门:学生处。
3、奖学金监督部门:教务处、学生处、生活教师。
4、奖学金执行部门:教务处。
以上生活补助从2009年9月起开始执行,奖学金从2009年第一学期
起开始执行,望相关处室、班主任认真贯彻文件精神。
抄送:院长、各处室、班主任、班级
内蒙古计算机专修学院 内蒙古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
2009-9-3